為避免再生紙使用來自原始森林的原生木漿,環保署已修訂再生紙環保標章的規範,要求使用經良好管理認證的紙漿來源,以避免成為破壞原始森林的幫兇,同時呼籲民眾,優先選用具環保標章的各類產品,為保護熱帶雨林付出一己之力。

環保署於98年12月3日公告修正環保標章再生紙類產品規格標準,要求申請廠商使用原生紙漿,需檢附國際上通用的森林驗證體系管理委員會(FSC)或歐盟的泛歐森林驗證體系(PEFC)證書,證明其產品使用之原生紙漿來源為人工培育林。

環保署表示,環保標章產品強調「可回收、低污染及省資源」三大環境效益,其中再生紙類每使用1噸廢紙再製,可減少20棵樹的砍伐,對於森林保育有莫大的助益。

目前紙類環保標章共有4類產品使用回收紙,包含:辦公室自動化(OA)用紙、衛生用紙、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、包裝用品等;回收紙摻配比率要求從40到100%不等,以節省紙類產品對森林資源的耗用。

 

【2010/12/01 經濟日報】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BREAKINGNEWS6/6008862.shtml

 

不知道什麼時候環保署會開放FSC認證直接等同環保標章

希望有這麼一天!! FSC夥伴們,我們一起努力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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